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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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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废物累计产生量预测/1 000 m 3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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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2020 2025 2030 2035 2040
年份
图 1 2040 年我国热堆核电废物包累积体积估算值 ( 低值; 高值 )
2 我国低中放废物处置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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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中放废物安全处置要考虑的主要核素是 Co 和 137 Cs、 Sr, 一般隔离 300 〜
500 年就可衰变到环境允许的水平。
早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我国核工业界就提出了我国低中放废物处置宜采取
“区域处置”的建议。1985 年,核工业固体废物调查组在《核工业固体废物现状
和中低放固体废物治理对策》报告中,对“区域处置”概念作了进一步论述:所谓
“区域处置”,是在国家统一规划下,全面考虑安全、经济、技术及社会诸因素和地
理、交通等条件,尽可能靠近现有的或计划的大型核企业,选择少数几个有利地点
建立起来的面向核工业、核电厂和核技术应用的大中型低中放废物处置场。区域
处置 , 就是尽可能就近处置。
1992 年,国务院在批转国家环保局“关于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
境政策的通知〔国发(1992)45 号文〕中,将“区域处置”定为我国低中放废物
处置的基本方针。2003 年,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
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放射性固体废物区域处置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
从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 我国已分别在西北、华南、华东和西南等地区进行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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