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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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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电废物累计产生量预测/1 000 m 3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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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2020      2025      2030     2035      2040
                                                年份

              图 1  2040 年我国热堆核电废物包累积体积估算值 (                        低值;      高值 )




           2  我国低中放废物处置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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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中放废物安全处置要考虑的主要核素是 Co 和                      137 Cs、 Sr, 一般隔离 300 〜
           500 年就可衰变到环境允许的水平。
               早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我国核工业界就提出了我国低中放废物处置宜采取

          “区域处置”的建议。1985 年,核工业固体废物调查组在《核工业固体废物现状
           和中低放固体废物治理对策》报告中,对“区域处置”概念作了进一步论述:所谓
          “区域处置”,是在国家统一规划下,全面考虑安全、经济、技术及社会诸因素和地

           理、交通等条件,尽可能靠近现有的或计划的大型核企业,选择少数几个有利地点
           建立起来的面向核工业、核电厂和核技术应用的大中型低中放废物处置场。区域
           处置 , 就是尽可能就近处置。

               1992 年,国务院在批转国家环保局“关于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
           境政策的通知〔国发(1992)45 号文〕中,将“区域处置”定为我国低中放废物

           处置的基本方针。2003 年,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
           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放射性固体废物区域处置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
               从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 我国已分别在西北、华南、华东和西南等地区进行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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