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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三卷)




           多少千米范围,工作主体也不应就局限于某个厂址核电业主或核电项目所在当地
           政府。针对该原则需做到以下几方面。首先,加强政企合作,双管齐下。针对各核
           电厂址,地方政府应该与核电业主大力合作,推动核电项目的公众沟通工作。其

           次,融入主流媒体。加强各核电集团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借助主流媒体的品牌优势
           和权威性,做好核电品牌宣传工作,加强核电行业宣传和核电科普宣传。第三,核
           电集团通力合作。在核电项目公众参与问题上,各核电集团应该通力合作。第四,

           联合核电行业相关协会组织,共同做好核电公众沟通工作。第五,协调 NGO 组织。
           鼓励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借助 NGO 组织的力量,提升

           我国公众对核电技术的认识。
               三是长期、全过程开展原则。核电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
           此,针对核电项目必须坚持长期开展,全过程开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在核电选址、建造、运行、退役
           等阶段开展。这基本上涵盖了核电机组整个寿期。且一个核电厂址通常分多期建

           设,再加上核电舆情可以随时发生。因此,在核电厂址确定后整个过程中均需持续
           开展公众沟通工作。


           4.2 公众参与方法


               一是建立基于新媒体的国家公众信息平台。利用新媒体特点,加强核电信息

           公开,建立基于新媒体的国家公众信息平台。所有核电相关的公众信息公开和发
           布均由公众信息平台完成。这有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强民众对核电厂信息的
           了解和信任度。

               二是建立基于新媒体的核电科普团队。成立专门的核电科普团队或组织,利
           用新媒体技术,推出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开展富有特色的科普宣传工作。目前
           很多单位建立了科普公众号,并有不错的公众关注度。如近期微博上,由国资委发

           起的“核铸强国梦”话题,获得了 9470 万的阅读量和 1.3 万的讨论量。
               三是采用地方政府为主、企业配合的核电科普方式。对于核电科普宣传方式,

           建立地方与企业联合的工作方式。地方政府加强科普宣传的工作力度,从政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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