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5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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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与公众沟通
1 基本情况
核电对于改善我国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生态环境
部(国家核安全局)一直重视核电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其他消防安全要求
不同,现代核电厂的设计、建造和运行都是贯彻纵深防御的安全原则。
1.1 核电厂消防管理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为顶层文件对全国的消防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在核安全方面,《核电厂防火》(HAD 102/11,1996)和《核动力厂运行防火安全》
(HAD 103/10,2004)对核安全消防组织管理做出明确规定,主要涉及核电厂消防
大纲及各层次管理程序的制定和实施,明确核电厂各级消防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制
订消防方案并对核电厂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建立和实施核电消防
系统管理程序、防火控制管理程序、可燃物料和点火源管理程序等。目前,我国核
安全监管机构以“纵深防御”为原则,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
我国现行法规、导则要求,制定核安全消防组织管理程序,总体涵盖核电厂各个方
面,基本满足核电厂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
1.2 核电厂消防管理策略
根据核电厂消防工作在设计建造、发电运行、换料大修及退役四个不同时期的
固有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防火策略,有针对性地进行防火管理。在设计建造阶
段,主要根据有关标准为核电厂提供固定的消防设备及设施,具体表现为核电厂安
全重要物项布置、设计中对可燃物料进行控制、建造期间的防火管理、防雷四个方
面。在发电运行阶段,机组满功率运行,燃油、润滑油、变压器油、氢气系统均处于
运行或者备用状态,这就要求以运行为中心,全面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
规章制度,具体表现为运行及维修防火管理、多堆核电厂防火管理。在换料大修阶
段,主要系统冷却期,大量承包商和维修人员进入现场,检修和动火作业大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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