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8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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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第五卷)
3.1 明确分工,建立长效机制
监管单位应切实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分工,指导核电厂制订周密排查方案,细
化工作措施,督促开展排查工作,及时报送排查重要信息,按时提交总结材料。监
管单位要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和上年度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研判被检查单位安全
状况,围绕排查重点内容,组织人员对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逐一核查,及时消除隐
患,并做好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总结工作,进一步总结完善隐患排查与问题整
改跟踪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3.2 落实责任,督促隐患整改
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各级监管单位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强化日常
监督,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相关涉核单位严格落实
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相关涉核单位严格
落实整改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加强问题经验反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求落实
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为抓手,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制
度,加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督促重点单位清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
防设施设备完好,通道出口畅通,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完好,形成隐患自查、责任自
负、资金自出的自助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力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
能力”建设水平。
3.3 加强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加大正面宣传,提升公众信心,推动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达到防风险、补
短板、强管理、提能力、保安全的效果。加强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坚持深入涉核
相关企业开展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全员性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
“四个能力”,指导企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开展联合演练,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提
高防范火灾能力。同时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四个能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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