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1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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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循环与废物管理




               (四)建立法律和标准的融合机制


                 加强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建立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引用标
            准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对法律法规的技术支撑和补充作用。

                 推进核燃料循环标准制定部门和核安全监管部门的合作,完善与核安全相关
            标准的认可制度,创新认可模式,提升标准对核安全监督和审评的支撑,为我国核

            工业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创造条件。





                                    第一作者简介
                                    李筱珍,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长期从事核工业标准化研究与管理,是战略规划总院标准化

                                领域首席专家。近年来,在中国工程院、国家国防科技工业
                                局组织的《核工业标准化战略研究》《核燃料循环标准化战
                                略研究》等课题中作为重要参与人参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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