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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循环与废物处理
1)日本六个所后处理厂建设耗时二十多年,前后延期达二十多次,除了技术
和设计本身的原因,也体现出在核安全要求不断加严的情况下,建造后处理厂面临
的极大工程难度和风险;
2)日本核循环后段的管理机制有较高的参照价值。政府层面,针对高放废物
管理、后段基金管理等有专门的政府机构负责。在企业层面,后段专业化公司为十
家核电业主共同组建的股份公司(JNFL),核燃料循环后段的问题由利益相关方
共同参与处理。
2 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核燃料循环后段正处于顶层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国防
科工局核工业“十三五”规划,我国将加强乏燃料后处理技术攻关和能力建设,快
堆发展也将进入示范工程阶段。然而,必须充分认识后处理大厂的建设难度和快
堆产业化的技术和经济风险,进行科学规划,保障我国核电和核燃料循环的共同可
持续发展。在总结国际核燃料循环发展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核燃料循
环发展完善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2.1 在坚持核燃料闭式循环政策的同时,认真研究和确定我国商用后处
理大厂的建设时机和条件,促进我国核燃料循环后端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应坚持核燃料闭式循环政策,着眼于建立基于快堆的闭式燃料循环体系。
在统筹考虑核燃料循环产业发展时,要特别注意后处理能力建设与快堆发展的衔
接问题,不能过晚,也不能过于超前,避免重走英、法等国的弯路。我国后处理厂的
建设时机应当以快堆产业化推广时间为衡量基准,不能以乏燃料累积量为衡量基
准。乏燃料累积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中间储存实现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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