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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沟通
这既为媒体发展提出了新课题,也为从业者们注入了新动力。
2 融媒体环境下核能公众沟通面临的新形势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专门设立了《信
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章,对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核设施运营单位依法公开核安全
相关信息和公众参与做出了规定,公众在核能重大项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权得到了法律保障。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和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核公众参与活动,这些顶层设计是规范有效开展
公众沟通工作的基础。在当今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核能公众沟通工作正面临一
些新的形势和变化。
2.1 在沟通主体上更加注重协同高效
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央督导、政府主导、企业作为、社会参与”的公众沟通工
作机制,但涉核各主体间公众沟通资源较分散、还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尚未形成
合力;在促进公众沟通工作基层落实和融合发展上,还需要更好地发挥政企紧密配
合、上下联动的协同作用;面对新的舆论环境,需统筹推进政府主导、政企合力、上
下贯通、协同发声的工作机制,建设一支多层次、多维度的高素质核能公众沟通工
作专职队伍,充分利用融媒体的优势,形成多层面、多角度迅速反应、立体交叉作
战、共同发声的强大舆论阵地。
2.2 在沟通对象上更加注重分类施策
网络媒体急剧改变着传播模式和舆论格局,导致传播网络不再是线性的,而是
立体化、多元化的。核能项目公众沟通,面对的受众复合混杂,不同人群关切不同、
诉求不同,沟通中不能“一锅烩”,需通过细致工作加以区分,分头“开小灶”,采取
针对性措施。对于一般公众,是基础性沟通,重在解决认知问题求认同;对利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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