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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循环与废物处理
表 1 2032 年前基金项目初步规划安排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时间安排
200 吨示范工程 预计 2025 年投运
后处理
800 吨厂 预计 2033 年投运
1. 田湾 150 吨,2019 年已运行;
应急干法贮存
2. 大亚湾 400 吨,预计 2020 年年底运行
贮存 1.200 吨示范工程的 1 200 吨配套水池,预计 2021
湿法贮存 年运行;
2.800 吨厂的 3 000 吨配套水池,预计 2023 年运行
能力建设 公海铁联运预计 2020 年底开始运行
运输
运输 2017 年开始运往中试厂配套水池
相关科研 2018 开始安排了后处理科研专项
其他
厂内倒运等
2.1 基本情景:按现行征收办法,计算基金规模
依据《暂行办法》,即从压水堆核电机组运行第六年开始征收,征收标准
为 0.026 元 / 度电。按照核电机组的容量因子 0.85、发电上网率 0.95 进行测算,
2020—2032 年,基金收取总计 1 495 亿元,可用于 800 吨后处理大厂建造的基金累
积为 1 207 亿元(表 2)。
表 2 按照现行征收办法,2032 年前基金收取和可使用情况(亿元)
年份 2019 年底结余 2020 2021 2022 2023
基金收取 135 49 62 66 82
可用于建造 800 吨厂的资金 135 41 52 56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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