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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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建设与运行管理
6 业绩指标管理评价工作程序设计
业绩指标管理评价工作按照月度跟踪、季度小结、年度考核的模式开展。
6.1 月度跟踪
(1)各核电厂于每月 3 日前向业绩指标管理组报送上月本单位业绩指标数据。
(2)业绩指标管理组组织对各核电厂上月绩效指标进行评分,编写、发布业绩
指标月度报告。
(3)业绩指标管理组根据各核电厂上月绩效指标评分情况,组织编写、发布各
核电厂绩效指标预警报告。
(4)被预警电厂组织调查指标预警原因、研究改进方案、确定改进期限、实施
改进措施、跟踪改进效果,并于次月 5 日前向业绩指标管理组书面报告。
6.2 季度小结
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由业绩指标管理组组织对各核电厂上季度绩效指标、绩
效综合指数情况进行总结,编写、发布业绩指标季度报告。
6.3 年度考核
(1)各核电厂于每年 1 月 10 日前向业绩指标管理组报送上年度本单位指标
数据。
(2)业绩指标管理组组织对各核电厂上年度指标进行评分,编写、下发业绩指
标年度评价报告初稿。
(3)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电厂,可于报告初稿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业
绩指标管理组提出申诉。
(4)业绩指标管理组于每年 1 月 30 日前正式发布上年度业绩指标年度评价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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