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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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建设与运行管理




            6  业绩指标管理评价工作程序设计



                 业绩指标管理评价工作按照月度跟踪、季度小结、年度考核的模式开展。


            6.1  月度跟踪


                (1)各核电厂于每月 3 日前向业绩指标管理组报送上月本单位业绩指标数据。

                (2)业绩指标管理组组织对各核电厂上月绩效指标进行评分,编写、发布业绩
            指标月度报告。
                (3)业绩指标管理组根据各核电厂上月绩效指标评分情况,组织编写、发布各

            核电厂绩效指标预警报告。
                (4)被预警电厂组织调查指标预警原因、研究改进方案、确定改进期限、实施
            改进措施、跟踪改进效果,并于次月 5 日前向业绩指标管理组书面报告。


            6.2  季度小结



                 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由业绩指标管理组组织对各核电厂上季度绩效指标、绩
            效综合指数情况进行总结,编写、发布业绩指标季度报告。


            6.3  年度考核


                (1)各核电厂于每年 1 月 10 日前向业绩指标管理组报送上年度本单位指标

            数据。
                (2)业绩指标管理组组织对各核电厂上年度指标进行评分,编写、下发业绩指

            标年度评价报告初稿。
                (3)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电厂,可于报告初稿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业
            绩指标管理组提出申诉。

                (4)业绩指标管理组于每年 1 月 30 日前正式发布上年度业绩指标年度评价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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