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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




           态,难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其监管状态,存在“数不清、说不明、看不住”等情况,基
           本无法实现从整体上把握当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对象的状况及变化。


           2.2  对综合研究及领导决策支持不足


               核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国家层面的规划或纲要的制定,以

           及领导重要工作的决策,都需要被监管对象的相关数据所支撑。然而“不通、不全、
           不准、不快”的信息化建设现状与宏观管理的要求严重不匹配,难以全面精确地了
           解监管对象的安全监管状态,无法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综合研究及领导决

           策支持不足。因此急需建设一个对核与辐射监管对象有统一分类的国家级信息平
           台,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数据,为核与辐射的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3  缺乏统一分类和编码难以实现共享



               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各系统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建设实施,建设水平存在
           差异。在功能应用方面,各系统标准不一,缺乏统一的分类规则和编码,没有资源
           目录体系,无法功能复用,存在系统重复建设的情况,形成了众多“应用烟囱”。在

           数据利用层面,每个系统只关注自身业务的相关数据,设计时没有考虑提供数据传
           输接口,无法互联互通,形成了很多“信息孤岛”。同时由于数据更新和治理机制

           不完善,数据质量低下和内容更新滞后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3  解决思路及建议



               为了加强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对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急需对监管对象进行

           统一的分类编码,并基于标准编码建立针对监管对象的国家级信息平台,通过数据
           的标准化和集中管理实现全方位的信息监管和共享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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