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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循环与废物处理
在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支持下,14 个欧盟国家于 2003 年启动了共享集中废物
处置场的研究项目(SAPIERR),第一阶段研究工作于 2005 年结束,主要集中在
可行性研究和进一步的工作框架。第二阶段的工作(SAPIERR Ⅱ ,2006—2008)
重点是可能的落实方案和组织机构。该阶段提出了 7 项任务:
1)建立“欧盟发展机构(EDO)”的法律和市场管理的准备;
2)跨国转移放射性物质的法律责任研究;
3)区域共享处置的潜在经济意义研究;
4)废物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的安全与安保影响的对比研究;
5)公众和政治家对共享废物管理设施的态度;
6)为“欧盟发展机构(EDO)”开发策略和工作计划;
7)数据的收集和管理。
课题 3)详细分析了共享集中处置的经济性。在这篇报告中,估算了建立一
个或两个共享处置场的费用,确定了对处置费用影响大的处置场数目或政治和社
会因素,同时也分析了建立共享集中处置场给所在地带来的利益。
报告是以感兴趣的欧盟 14 个国家为基础,这些国家核电规模较小或没有核电
废物,如果每个国家都建处置场,每个国家的费用在 13 亿〜 36 亿欧元之间,总的
费用高达 376 亿欧元,如果采用共享集中处置的方案,欧盟 14 个国家共同建造一
个处置场,费用大约 100 亿欧元,对整个欧洲可以节省 150 亿欧元。报告指出,这
些数字的不确定性是 26%,取决于采用什么方式处置(岩石、粘土和整备设施),其
中科研和选址费用占了很大的比例。处置场也是既包括低、中放废物,也包括乏燃
料和高放废物,价格是截至 2006 年的价格。报告中数据的绝对值对我们没有太多
的参考价值,但两种处置方案的相对值对比可以看出,集中处置的费用大约只是分
散处置的 40%。
核电发达国家的情况又如何呢?先来看看法国,法国国家地域较小,仅相当
于我国东部一个省(例如,安徽省)的面积,且所有核电厂仅属一家电力公司
(EDF),所以法国就自然而然采取了“集中处置”的方案,由国家指定一家专门机
构(ANDRA)负责运营,接收来自法国所有核电的低、中放废物以及核技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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