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1)_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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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电厂事故后我国核电厂安全要求的变化
2020 年国家核安全局制定了有关核动力厂网络安全问题的技术政策,对
核动力厂网络安全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为了使技术政策科学、合理地实施,
近期国家核安全局正在联合国内有关机构和核电界,成立核电厂网络安全工
作组,从控制保护系统,包括后备停堆盘的设计、法规标准的分析、核电厂
应对措施的制定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四 新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方法的建立
中国国家核安全局建立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在监管模式和监管方法
上广泛借鉴了当时国际主流的理念和方式,使我国的核安全监管建立在较高
的起点上,确定了以确定论安全概念为基础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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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美国核管会在风险指引和基于性能的监管方面取
得了重大进展。从科学角度讲,核安全问题的本质就是风险的控制,早期因
为方法论的限制,无法在相对比较准确的风险信息基础上实施监管。随着概
率风险分析技术和可靠性技术的发展和成熟,风险指引和基于性能的监管模
式成为可能。风险指引和基于性能的监管模式可以在比较精准的风险信息的
基础上,合理配置安全资源,做到核电厂安全水平和经济性的同步提高,而
不是基于确定论简单外延式的要求,需要更多的配置来改进安全水平,从而
使营运单位最终丧失发展核电和改进安全的动力。
国家核安全局将以风险指引和基于性能的监管模式作为推进核安全监管
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过一系列技术政策和指导文件,试点
先行,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目前已初见成效,后续国家核安全局
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和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使风险指引和基于
性能的监管模式法制化和标准化,使我国的核安全监管模式和方法不断迈向
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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