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0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1)_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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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发展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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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福岛核电厂事故后我国核电厂

             安全要求的变化

                   *
             汤  搏 (国家核安全局)
             A

             摘  要:  本报告从核安全监管角度总体概述了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我国核电

                       厂安全要求的变化,分析了近年来核电厂安全面临的新挑战,介
                       绍了我国风险指引和基于性能的监管模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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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福岛核事故  核安全  监管模式





                  2011 年 3 月 11 日,在地震导致的巨大海啸冲击下,日本福岛第一核电
             厂发生了灾难性的事故,数台机组发生了堆芯熔毁事故,大量的放射性物质

             被释放到环境,国际社会反响强烈,核电界和核安全界也在不断总结福岛核
             电厂事故的经验教训,期望从中找到改进的途径,中国也不例外。


                  一  福岛核电厂事故后初期我国核电厂的改进要求



                  福岛核电厂事故后,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核安全局联合其他政府部

             门,开展了核电厂和研究堆安全的综合检查活动。结合检查的结果,并在初
             步总结福岛核电厂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国家核安全局制定了福岛核电厂
             事故后我国核电厂的安全改进要求。

                  改进要求共有 10 多项,但主要的改进是集中在严重事故管理的改进,如


                *   汤搏,研究员,现任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兼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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