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2018年核能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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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载
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放射性 术利用单位做好放射性废物(源)管理工
废物(源)收贮工作的通知 作。
环办辐射函〔2017〕609号 (一)生产、进口放射源的单位销售
Ⅰ类、Ⅱ类和Ⅲ类放射源给其他单位使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 的,应当与使用放射源的单位签订废旧放
(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核四○ 射源返回协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
四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成 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
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原子高 交回生产单位或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
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核集团清原环境技术 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有相应资质的社会
有限公司: 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含生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切实减轻企业负 贮存。
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相关精神,严格 (二)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单
执行《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位,应将Ⅳ类、Ⅴ类废旧放射源进行包
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装整备后,送交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放射性
要求,做好核技术利用城市放射性废物 废物集中贮存单位(含生产单位)或各省
(源)收贮管理工作,保障核技术利用事 (区、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 (三)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将产生的放
项通知如下: 射性废物进行包装整备后,送交有相应资
一、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 质的社会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或各省
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意义,自2017年4月1 (区、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日起,停止征收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四、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做好本单位
并继续做好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工作。 放射性废物(源)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
二、各省级环保部门应根据实际情 废旧放射源的送贮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应
况,合理编制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年度收贮 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废物(源)
计划,并将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纳入年 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将其产生的放
度预算,主动向地方财政申请经费予以保 射性废物(源)送交贮存的,依法进行处
障。各省(区、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不 罚。
得向放射性废物(源)送贮单位收取城市 五、各省级环保部门应将本通知要求
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告知行政区内相关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
三、各级环保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 放射性废物(源)收贮政策的宣传解读。
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督促核技 2017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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