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3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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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
《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部署,提出了四
方面工作部署:一是提升电力市场对高比例新能源的适应性,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
电力市场交易;二是因地制宜建立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保障电源固定成本回收
和长期电力供应安全;三是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
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四是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分布式光伏、
分散式风电等主体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
《意见》提出,“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以市场化方式发现绿色电力的环境
价值”,“引导有需求的用户直接购买绿色电力,推动电网企业优先执行绿色电力
的直接交易结果”,绿色电力交易价格中的环境溢价部分是发电企业在平价上网电
价之外的增量收益,利好电力企业的新能源业务,而核电目前尚未纳入我国绿色电
力范畴,可能对未来核电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约束。
2 《意见》对核电企业核电参与电力市场的影响分析
2.1 核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现状
2.1.1 中长期交易
2021 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 3.78 万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19.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 45.5%。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
交易电量合计为 3.04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2.8%。其中,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电量
合计为 2.85 万亿千瓦时,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合计为 0.19 万亿千瓦时,
分别占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的 93.8% 和 6.2%。
当前,中核集团核电参与电力市场主要交易类型为中长期交易,其中,又以年
度交易为主,季度、月度、临时交易为补充,具体交易方式则包括双边协商、集中竞
价、挂牌、发电权替代等,且主要以省内交易和消纳为主。近些年核电企业市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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