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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二卷)
关于在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中切实
做好国家与地方政策对接的建议
万 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全国政协委员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
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
做出的重要改革部署。2016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
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 号),提出剥离国
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推进厂
办大集体改革,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
2017 年,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全面开展,为保证移交工作按时完成,
国资委将此项工作列入了移交单位的考核内容。2018 年 2 月,国资委又印发了《中
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国资厅
发改革〔2018〕7 号)。为推进在京中央企业有关工作,北京市也出台了《在京中
央企业供水、供电、供热(气)及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京国资发〔2017〕
13 号)。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 2018 年 2 月召开的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
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会议上指出,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的
重点难点工作 ,2018 年要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
革,努力完成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逐步在全国推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
会化管理工作,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移交单位面临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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