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27日,第二届核安全峰会在韩国首都首尔举行,我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题为《深化合作提高核安全水平》的重要讲话,就新形势下增进核安全提出了四项主张。国际社会十分重视和关注这次会议,53个国家和4个国际机构代表以及3700多名来自世界各国的记者参加。会议通过了《首尔公报》,为确保全球核安全提出了13项非约束力承诺或鼓励措施,并确定下届核安全峰会2014年在荷兰举行。与会代表高度评价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在推进核安全方面所作的努力。
核安全峰会是由奥巴马提议,美国政府发起召开的多边国际会议,当初提出的唯一主题是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来应对核恐怖主义威胁,而实际是想把核安全与核不扩散、核裁军等问题捆在一起,达到奥巴马所谓“无核武世界”的战略图谋。这反映了美国自核垄断被打破后,一方面,不能再以核称霸,仗势欺人,横行天下;另一方面,随着核能的广泛利用,世界核材料日益增多,核技术、核材料扩散和流失的风险也在加大。美国深知核爆炸的威力和核污染的危害,在“911”事件后特别害怕核恐怖主义的袭击。所以想以“核安全无国界”,“核恐怖主义威胁全世界”等理念,形成一种利害与共的驱动机制,调动世界各国力量,制止核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对美国的威胁,来维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
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核试验,彻底销毁核武器”,实现无核武世界。早在1964年10月16日中国成功进行首次核试验的当天,中国政府就建议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讨论全面禁止核试验和彻底销毁核武器问题。作为第一步,各国首脑会议应当达成协议,即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和很快可能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承担义务,保证不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区使用核武器,彼此也不使用核武器。中国政府身体力行,率先郑重宣布: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这一战略宣言如同一块试金石,一下子就把中国与美国对核武器的立场和态度划分清楚,美国至今仍未明确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美国在核武器问题上,从来实行双重标准,限制别国发展核武器,保持本国核优势。它策划制定的《全面禁止核试验公约》和《核安全公约》,现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地区)都正式签署了这两个公约,美国政府虽然也签字了,但国会却至今还没有批准。
当然,核恐怖主义确实存在,核安全也必须确保,因此,我们也必须十分重视和认真对待。胡锦涛主席在这次峰会上,明确表示“中国高度重视核安全,坚决反对核扩散和核恐怖主义”,并采取了积极的行动措施:高度重视国家核安全能力建设,严格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广泛开展核安全国际合作,确保大型公众活动核安全,积极对外提供核安全及核能安全援助。中国在核安全方面所作的努力,全世界有目共睹,纷纷给予好评。作为核能界我们当然要继续努力,认真贯彻胡主席在峰会上提出的“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增强核能发展信心”、“强化核安全能力建设,承担核安全国家责任”、“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和“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消除核扩散及核恐怖主义根源”四项主张,做好工作。
首先,要健全完善核安全法律体系,以法保障核能持续发展和安全利用。多年来,我国对核能发展,从核电厂址选择、设计、建造、运行、事故应急到退役处理,以及核设备制造、核材料生产、运输、出口、防护、环保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一套相应的安全标准、规范和监督管理法规,并已积累了许多实施经验,保障了我国核电建设和核电站安全运行。但是事关核能发展和核安全全局的《原子能法》却长期缺位,以致无法适应核电主体多元和扩大国际合作交流的需要,也不能更好地落实核安全国家责任。这是我国在核能利用和核安全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不足,应该尽快予以解决。我国《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已历时近30年,其长期争议不决,未能制订,固然由于核能技术牵涉面广,关系复杂,责任重大,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管理体制涉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责、权、利的划分,需要高层下决心加以协调和明确,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尽快制定《原子能法》。
其次,要做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调整工作。我国核电建设起步晚,又长期缺乏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以致“七五”上3台,“八五”停下来;“九五”上8台,“十五”又停下来;到了“十一五”,国家批准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开始批量化、规模化发展,可是遇到福岛核事故的影响,又停止了新项目审批。这种不稳定性对核电持续发展和核电安全性的提高都是不利的。遵照国务院的决定,应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鉴于核电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接口多、投资量大,规划应该积极而审慎,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注重需要与可能的平衡。所谓中长期应该不仅是到2020年,还要有2030年、2050年的规划,并通过法律程序加以固化,以保持规划的稳定性和发展的持续性、均衡性。那种中长期规划批准才两三年,就又要改变规划,发展规模翻番,是既不严肃也不切实际的。
第三,要加强核安全科研投入,进一步提升我国核安全能力。经过美国三里岛和苏联切尔诺贝利两次核事故,世界核电技术已有了很大改进和提高,但去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又向核能界提出了新的挑战,即如何防御这种极端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叠加一起引发的核事故,和发生这种核事故后如何尽量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危害。这就需要提高安全设防标准和相应的技术措施,也可能因此增加核电建造成本。为此必须加大科研投入,提升核安全综合能力,争取做到既能使核能利用更加安全可靠,又不过多增加核电建造成本。科研投入要向自主开发项目倾斜,支持设计自主化和设备国产化,早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核电品牌,彻底改变技术设备依赖国外进口的被动局面,在以我为主的基础上安全高效、持续稳定地发展我国核电事业。
第四,要加强全员素质培训,夯实核安全文化根基。世界三次严重核事故究其原因都有人的因素,人为的操作失误,酿成事故和导致事故扩大。为了从根本上防止发生核事故,必须十分重视人员的培训,包括核电站总经理、管理层和操作层所有人员,都必须定期培训、考核、认证和进行在线监察,并不断进行思想教育,传承弘扬“事业高于一切,责任重于一切,严细融入一切,进取成就一切”的核工业精神,提高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在我国核电批量化、规模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大量新人员进入核电站工作,缺乏应有的工作经验和安全素养,这方面的培训尤显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五,要加强核科普宣传,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由于核的放射性看不见、摸不着,核技术又十分复杂、精细,人们对核能发电总有一种神秘感和敬畏心理,并往往把核电站与原子弹混为一谈,谈核色变,十分恐惧。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我国有些地方民众误认为碘盐能够消除放射性沾染,一时出现抢购碘盐的风潮,充分说明社会公众缺乏核的基本知识,需要政府、核能科技界和核电建设运营单位重视和加强核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解读核电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消除公众不必要的恐惧和疑虑,把公众对核能的认识引到科学和理性上来,为核能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舆论环境。同时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响应措施,一旦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核事件,就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向社会公众如实通报实际情况,并通过平面媒体和电视、网络、手机等多媒体,及时、准确、有序地进行报道,增强信息透明度,防止误传、乱传,防止偏激言论和恶意造谣,使公众了解事实真相和处理情况,从而取得公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第六,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扩大核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福岛核事故给世界核电发展形成较大影响,国际舆论高度评价胡锦涛主席的重要讲话,认为中国在核安全领域的努力和成就值得赞赏。这一正一反给我们创造了一种历史机遇,应该乘势而上,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加大步伐走出去,借我国在核领域的良好声誉,不仅出国承包建筑安装工程,而且争取在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开展包括设计、制造、建设、调试、人员培训乃至资金筹措等整套核电机组的出口,带动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壮大;同时乘一些国家“弃核”或金融危机,核电技术人员就业困难之机,引进一些技术人才充实我国的核电科研力量,利用国际经验提升我国核安全技术水平和核电发展综合能力。
核能利用是能源发展不可替代的必然趋势,方兴未艾,大有可为。我们应该坚定信心,加倍努力,扎扎实实把核安全和核电发展推进到一个新的境界。
(作者系原核工业部办公厅主任)